运输服务条款

Terms of Service

运输服务条款

1.寄件人应在《运单》上真实、准确填写收件人名称、地址及货物名称。如填写不实造成损失由寄件人承担。

2.货件需要办理审批、检验等手续的,寄件人应将有关的文件完整提交本公司。因审批、检验所需资料不完备造成扣件、 退件、毁件之损失由寄件人承担。

3. 本公司拒绝收寄违禁品或现金、金银珠宝、有价证券、票据、手机、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。若寄件人私藏、夹寄此类 物品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

4.本公司实行保价运输。要求保价运输的客户应如实填写货件声明价值,本公司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。若保价运输的货 件在运输途中丢失、损坏,本公司将按货件实际损失赔偿,最高赔偿限额为声明价值;若未办理保价运输的货件丢失、 损坏,国内快件:最高赔偿额为运费三倍;国际快件:文件最高不超过港币100元;货样最高不超过港币400元的赔偿。

5.本运单所填写的运费金额不含目的地海关税金及杂费,因寄件人和收件人拒付该项费用引起的一切后果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
6.件人拒绝支付运费、关税及其费用,本公司对货件有留置权。

7.寄件人与本公司约定由收件人支付运费,若收件人拒付运费,则本公司直接向寄件人收取。

8.于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变等不可抗力及航班延误或政府行为等造成货件的延误、损失、丢失,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9.寄件人自交寄货件的当日起30日内,可以查询货件运送情况及对非正常情况提出异议。逾期则视同认可本公司已完成所 有运送义务。

10.本公司保留运输档案(含签收单)的期限为30日,寄件人要求返回签收单或其它特别需要的,应在交寄货件当日起30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,逾期则可由本公司销毁。

11.寄件人与本公司另有特别约定的条款与本条款有冲突的,以其它特别约定为准。

12.本运单由捷利货运网络所加盟单位统一使用,各加盟单位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本条款仅约束于寄件人与始发地接收 货件的收寄站双方。

13.本运单产生的纠纷适用《邮政法》及快递行业的相关规定,同时由收寄站所在地法院管辖。

寄件流程注意事项

阅读捷利货运详情单背书条款后再填写运单:

  • 运单及背书是消费者与捷利货运公司之间签订的运输合同。由于没有快递行业合同法律规范或者司法解释,各地法院大多使用《经济合同法》。但即使均依据《经济合同法》条款进行判决,各法院的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。 因此,消费者在寄递前一定要看清楚关于保险、赔偿、免责等条款。如果是每天快件量较大的客户,建议与捷利货运公司另外签订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快递合同。对于填写运单,要把寄件人与收件人的联系电话、收件人地址填写准确,否则可能会给派送造成麻烦,或在退回快件时找不到退回地址和发件人。

贵重物品要购买保险:

  • 一般价值2000元以上的物品,如手机手表、电脑、照相机、首饰、高档服装、艺术品等建议要购买保险。并在保险货物名称的栏目内上正确的填写物品名称,保险金额、价值,避免理赔时产生纠纷。同时申报价值也需如实填写。有些快递运输保险是有免陪额的,如申报的保险额是5000元,但实际可能只赔4700元,其中有300元是免赔额。 因此,一定要向捷利货运公司咨询清楚,必要时要求其请提供书面的说明。保险费率一般为1%至3%之间,如果保险费率过高,建议与其它快递公司的价格与保险费比较后再作权衡。

交接快件签名与保存运单:

  • 将快件交给快递业务员时,除自己在运单签名外,要求其必须签名,签名应与佩戴的胸牌一致。这是具有法律意义的交接。运单除了是运输合同外,还是寄递快件的凭证,在送达寄件人之前千万不要丢弃。

签收流程:

  • 快件外包装完好,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后验货。如果开箱验货后出现短缺、破损等情况,可以采取退回或让快递业务员写书面材料证明、拍照,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商家或快递公司客服人员(记住客服人员、快递业务员的姓名或编号)。 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,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做签收,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如果开箱验货后出现短缺、破损等情况,可以采取退回或让快递业务员写书面材料证明、拍照,并立即打电话通知商家或快递公司客服人员(记住客服人员、快递业务员的姓名或编号)。